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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落雁湖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宁市落雁湖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落雁湖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2213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北部空间,咸宁斧头湖湖东南区,西邻京港澳高速,南邻桂乡大道。

2.招标范围市政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最高限价 总投资额:9亿,工程监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标准的45%计算 

  备注:监理服务费按第三方造价咨询几个最终审定项目建安费用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本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只承担一个监理项目工作。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4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有一项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市政公用监理工程)业绩。(监理业绩证明必须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jsp/news.jsp)的信息一致,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 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其他: /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83日至20228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5(咸宁市温泉塘角路16号)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825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咸宁市双鹤路18号)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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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8号                    

联系方式: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