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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区南部片区绿化生态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区南部片区绿化生态提升工程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城区南部片区绿化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1-421250-04-01-63266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在咸宁市咸安区龙潭村、潜山村、白鹤村流转1.3万亩土地建设苗圃示范基地,种植三角枫、独干女贞、紫薇及梅花等经济苗木品种,配套完成7127米嫦娥大道沿线景观提升及南部片区19.16公里绿道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50413.00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全部招标。所有工程的施工全部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等人员能力水平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具有相关岗位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3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1.5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有一项投资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必须与“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一致,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 /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125日至202212 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咸宁温泉路26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226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咸宁温泉路26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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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咸宁官埠生态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8号                       

联系方式:陈工